连建质〔2011〕234号
各县、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,各施工、监理、建设单位,各有关单位:
2011年汛期即将到来,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夏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,落实企业主体责任,防范自然灾害、预防安全事故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提高认识,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
建设工程即将进入夏季施工阶段,强降水、大风、雷电、高温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极为不利。各部门、各单位要结合全市开展的“安全生产年”和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,高度重视,加强管理,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,主要领导要深入施工现场第一线,认真研究制订本区域、本单位夏季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,紧紧围绕防汛、防雨、防雷、防风、防暑,采取有效措施,加强组织领导,有针对性地完善各项管理制度,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,一级抓一级,层层抓落实,做到责任到人、措施到位、科学防范,早部署、早排查,确保我市建设工程安全有序、文明施工。
二、突出重点,强化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
各施工企业、各监理单位、各建设单位要强化雨季施工和汛期安全管理,加强对深基坑开挖与支护、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、脚手架、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等重点内容和环节的监控,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。
(一)加强深基坑工程管理。加强对深基坑工程支护体系的监测和巡查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,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;要进一步摸清深基坑周边建筑物基础图及周边地下管网情况,加强对周边建筑物和街道的监测与巡视,系统地开展深基坑工程预控管理,防范洪水、滑坡、垮塌等险情。
(二)加强起重机械管理。要切实落实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有关规定要求,做好塔机加固措施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度的检查,按规定抓好塔机防倾翻措施的落实,做好抗风、防雨、防倒塌工作。
(三)加强脚手架与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管理。严格按照建设部《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》等有关规定要求,规范脚手架、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和拆除。要对脚手架与模板支撑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,重点检查拉结点设置、架体的整体稳定等情况。
(四)加强高处作业管理。按规定使用定型化、工具化安全防护设施,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,严格落实各类临边防护拆除审批制度,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发生。
(五)做好临时用电管理工作。防暑降温使用的电器产品在投入使用之前,必须经过专业电工的检修检测,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。机械设备应配备专用的开关箱,做到三级配电、两级保护,防止私自接电、随意拖拉电线的行为,尤其要做好职工宿舍的用电管理,统一配置电器插座。有条件的生产单位应统一在生产场所和生活区配置空调、壁扇给职工解暑纳凉。
(六)切实加强防火、防爆工作。高温季节各单位要做好仓库、车间、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。动用明火作业时,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,采取防火措施,做好灭火准备,尤其要做好油漆、油库和易燃可燃物品的安全防火工作;加强对燃气储备、乙炔气瓶、氧气瓶的管理,防止碰、撞、拽等现象,在炎热高温下要有隔热措施,防止在阳光下曝晒。
(七)做好施工现场防雨防风工作。要对临坡、临河、临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和人员密集区域进行密切监测,把预防临时设施、基坑边坡、围墙等坍塌倒塌作为监控重点。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和隐患整治,督促施工单位防台风、防暴雨工作,对高空设施、塔吊、脚手架、临时工棚等进行有效的加固或必要的拆除。
(八)加强工地防汛应急工作管理。施工企业要健全防汛应急预案,落实防汛责任,储备应急救援物资,检查应急设备,组织应急队伍,开展应急演练,提高应急处置能力。严格实行防汛值班和报告制度,及时发布预警通知,提早部署防范工作。汛期内,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进行24小时轮流值班,保障信息渠道畅通。恶劣天气情况下,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必须24小时在施工现场值班。
三、加强施工环境治理,确保夏季安全文明施工
当前,我市进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攻坚阶段,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卫生是其中的重点内容。各单位要按照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的要求,紧密结合建筑工地的实际情况,加强文明施工管理,严格落实各项治理措施,保持工地周边和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的清洁,保证务工人员工作和居住环境的安全卫生,确保我市建筑工地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取得好成绩。
(一)深化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治理。要全面系统地抓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,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,强化车辆冲洗设施的管理,有效防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,更好地树立我市建筑工地的良好形象。
(二)深化工地环境卫生治理。按照《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》等有关规定要求,深化对环境卫生的治理,消除卫生死角,确保工地周边和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的清洁。
1、建筑工地围挡必须达到牢固可*、整齐划一、美观洁净的标准,高度符合要求,无歪斜、破损等现象。工地大门要安全、美观,24小时有人值守。工地出入口地坪要硬化处理,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。要按规定设置八牌一图。
2、工人宿舍内净高不得低于2.4米,走道宽度不得小于0.9米;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;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,严禁使用通铺;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;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。工人宿舍、淋浴室、厕所等临建设施卫生应设专人管理,定时清扫,保持清洁。工人食堂要满足消防和卫生要求,并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;炊事人员要持有健康证;要认真做好防鼠、防蚊蝇工作。
3、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,及时清运;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,日产日清。施工现场必须设水冲式厕所。现场应配备排水设施,保持排水畅通,确保不积污水,不乱排污水。要加强塑料袋、纸袋等废弃物管理,保持现场整洁卫生,观感良好。
(三)科学安排施工进度,合理调整工作时间,避免中午高温期间进行室外施工作业。不得强令工人疲劳作业,要切实保障工人的休息时间,气温达到37度以上时,应停止室外施工作业。高温时段施工现场应提供绿豆汤等解暑饮料以及清凉油等避暑药品。
四、有关要求
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周密组织,加强领导,切实将夏季建筑安全生产、文明施工工作布置好、落实好,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力度。各施工企业要成立检查小组,由企业分管领导带队,并会同工程建设、监理单位对本企业的建筑工地开展全面排查,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项、逐条写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,按照"三定"措施进行整改,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跟踪复查,整改合格后三方现场负责人要签字,公司要盖章,留存工地备查。
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、各级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,及时查处各项安全隐患,对制度不健全、措施不落实、隐患整改不力的,要坚决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。
二○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
主题词:夏季 施工 通知
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1年5月27日印发 |